关于印发《2014年省粮食局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4-06-04 09:14:13 字体:[] [] []

   

2014年,省粮食局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确保粮食安全这一目标任务,深化平安粮食行业建设,推进法治行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综治责任和各项综治工作措施,为完成“十二五”时期全省粮食工作目标任务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落实重点单位、部位反恐防范措施,提高防范打击能力。加强对原“法论功”人员教育转化,依法打击和坚决遏制邪教活动。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求,依法保护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合法权益,依法打击查处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破坏等违法犯罪活动。

    2、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依靠群众,调动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的积极性,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社会组织的优势,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社会力量预防化解多发性民间矛盾纠纷,有效防范“民转刑”案件发生。推进粮食行政调解工作,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粮食行政部门行政调解的功能和作用,运用行政调解的办法处理行政纠纷和与行政管理相关的纠纷,并与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仲载调解形成衔接联动,着力解决影响粮食流通产业科学发展和行业和谐稳定的突出争议纠纷,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定期排查单位内部矛盾纠纷,实现排查化解工作动态化、常态化,做到小事不出单位、大事不出部门、矛盾就地化解。落实定期协调交账会议制度,层层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定期分析研判机制。

3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改进和创新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作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领导包案、调解和解、说服教育、心理疏导、帮扶救助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对于无理缠访的要稳控到位,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端,着力解决进京非正常上访突出问题。

4、加强网络管理。坚持建设与规范并重、发展与管理同步,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基础性制度建设,推动网络实名制和网络运营、服务主体法律责任的落实,形成信息网络管理体系,坚决消除管理盲区。严格落实网络巡查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封堵、删除反动有害信息,坚决防止网上恶意炒作和有害信息传播。健全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提高网上网下发现处置、侦察打击、防范控制能力,对利用信息网络制造传播政治谣言、散布煽动性信息的,坚决落地查人、依法处理。加强和改进媒体应对、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做好对突发事件、热点问题的网络舆情引导,有效掌握话语权、主导权。

二、保障职工群众安居乐业  

 5、深化平安建设。继续抓好《深化平安粮食行业建设工作方案》38项具体任务的落实,扩大覆盖面,提高达标率。继续做好挂点帮扶工作,通过挂点帮扶,解决点上的困难和问题,推进点上平安建设深入开展。

6、全面排查整治单位内部治安隐患。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什么地方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思路,重点抓好办公场所、化学检测室、企业生产区、储粮仓库、交易场所、职工(学生)食堂、家属宿舍区、出租房屋、学院及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消除治安安全隐患,防止可防性案件发生。

7、全力保障公共安全。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针对粮食行业的特点,加强对储粮仓库、药剂、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部位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完善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管制刀具等重点物品的管控机制,严防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

8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及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三、创新社会治理   

9、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抓好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增强流动人口的融入感和归属感。加强精细化管理,及时掌握流动人口信息,严格登记房屋租赁,落实实名登记和出租房屋业主等治安责任。健全完善出租屋管理制度。

10、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重点青少年、吸毒人员、艾滋病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健全单位、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爱帮扶体系,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完善分类服务管理的特殊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四、推进法治行业建设

11、加强法制宣传。按照普法教育规划,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采取多种法制宣传方式推进法制教育,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的良好法治氛围。

12、推进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法治机关、法治单位、法治企业等创建活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开展行业、单位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法用法示范单位等创建工作。

    五、夯实综治基层基础

13、提升基层实力。按照省委组织部等6部厅办文件(赣综治办[2010] 34号)要求,配齐配强专(兼)职综治干部,落实基层综治干部岗位津贴。

14、开展基层行业平安创建。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市场等行业平安创建活动,采取过硬措施,解决影响行业平安的突出问题,确保行业和谐平安。

    六、加快综治信息化建设

    15、推进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综治信息化综合平台。紧紧围绕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要素,加强对人口、房屋、证件、车辆、场所、网络、组织等各类基础信息的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6、强化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的运用。把信息流与业务流、管理流有机结合起来,统一进行台账管理、分流交办、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等业务流程,积极推广“一网办”、“一网通”管理服务新模式,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严格贯彻《保密法》等法律和相关文件规定,规范信息采集、录入、查询等工作流程,防止涉密信息泄露,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七、加强组织领导

    17、落实领导责任。把综治工作(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解量化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的责任,切实解决平安建设“谁负责、负什么责、怎么负责、不负责怎么办”的问题。

    18、改进考核办法。完善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改进考评方式,更加注重民意导向,强化结果考评,使综治考评工作更切合实际、更具有公信力、更具有科学性。把深化平安建设实绩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与业绩评定、奖惩、职务晋升等挂钩,对平安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发生重特大案件,或出现突出问题、经反复整治仍得不到解决的单位,按照规定分别实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

    19、增强基层活力。健全完善综治工作机构,整合综治、维稳资源,充实人员力量,改善基层综治干部工作、生活条件,努力把有经验、有水平的综治干部稳定在基层一线。落实省里确定的标准,将综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

20、组织教育培训。采取脱产办班等多种形式,对综治干部进行全员培训,提高广大综治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21、加强宣传引导。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办法,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党和政府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取得的显著成绩,宣传粮食行业平安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宣传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利用综治门户网站、主流媒体等,以群众信服的内容和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平安文化建设,提高平安建设知晓率、参与率,营造平安共建、和谐共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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