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利用微信平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
各处室(中心)、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近日,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利用微信平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全局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运用微信平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广泛组织发动广大党员和群众积极订阅“江西党建微平台”,基层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务工作者要发挥带头作用,主动带头订阅。同时,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支部党员微信学习群的管理,做到规范建群、规范内容、严格管理。请各处室(中心)、直属各单位党组织于每月20日前将《订阅“江西党建微平台”数量统计表》《基层党支部建立微信学习群情况统计表》上报局直属机关党委。
联系人:钟华友
联系电话:86398191
邮箱:2039027107@qq.com
中共beat365官网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6年6月23日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文件
赣组字[2016]59号
关于利用微信平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发展对党的建设的影响,做到网络发展到哪里,党的工作就覆盖到哪里”的要求,根据省委领导批示精神和《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发[2016]13号),为在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充分发挥微信平台作用,推动广大党员即时学习、广泛交流,推动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微信公众号的订阅和供稿工作
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牵头,中国江西网(大江网)具体承办的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微信公众号——“江西党建微平台”(jxdjwpt@163.com)于近日开通。公众号定位宣传江西“两学一做”,展现赣鄱新形象,设置了中央精神、党章党规、系列讲话、重要评论、各地动态、学习体会、先锋故事等栏目,将及时发布中央和省委的相关要求和决策部署,定期推送学习参考资料,大力推介各地的新鲜经验和好做法,选登党员在学习教育中的心得体会千字文、基层精彩微党课、微信学习精彩内容和格言警句等内容。
各地各单位要广泛组织发动广大党员和群众积极订阅“江西党建微平台”,基层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务工作者要发挥带头作用,主动带头订阅。要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体会千字文、基层精彩微党课、微信学习精彩内容和格言警句等学习教育资源征集工作的通知》(赣组字[2016]51号)要求,积极向“江西党建微平台”报送优秀学习资源,大力宣传本地本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注意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江西党建微平台”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我们,努力使“江西党建微平台”成为我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权威发布平台,成为全省基层党建的权威发布平台,成为全省党员教育的又一重要阵地。
二、加强各党支部党员微信学习群的管理
1、规范建群。要根据实际情况,规范党支部微信学习群建立流程、建群要求、成员范围、管理员职责等。要规范微信群名称,实行实名制入群,把支部所有党员都纳入到微信群中。
2、规范内容。要指导党支部把握学习群的交流内容,聚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新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要实时分享每个专题、主题的精彩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围绕专题、主题进行“微讨论”“微发言”,交流“微体会”“微心得”,开辟党员即时学习、广泛交流、互促共进的新阵地。
3、严格管理。要加强督促指导,上级党组织班子成员或专职工作人员要加入下级党组织学习群,及时掌握了解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帮助。要加强微信群管理,严格管理制度和纪律要求,严禁在微信群中发红包、做微商、打广告等不良行为。同时,要加快微信群组建力度,原则上每个党支部都要建立党员微信学习群。
三、有关要求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江西党建微平台”微信公众号的订阅、供稿及党员微信学习群的建立工作,以此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抓紧抓好。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履行组织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情况。
各市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群工作处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强对订阅“江西党建微平台”和建立微信学习群的指导和检查,组织各级党组织积极运用微信平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并于每月30日前,将《订阅“江西党建微平台”数量统计表》《基层党支部建立微信学习群情况统计表》上报省委组织部。
联系人:潘磊
联系电话:0791-88901091、88901089(传真)
邮箱:lxyzzhz@zzb.jiangxi.cn
附件:
1. 订阅“江西党建微平台”说明
2. 订阅“江西党建微平台”数量统计表
3. 基层党支部建立微信学习群数量统计表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