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365官网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实施方案

时间:2017-11-14 16:14:09 字体:[] [] []

       

 

为切实掌握全局能源资源消费状况,进一步推进我局属各公共机构节能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节能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方案的通知》(赣管字〔2017〕109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职责分工

全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工作在局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由局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节能办)和局属各公共机构组织实施。

(一)局节能办负责全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

(二)局属各公共机构负责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制定本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

报表形式

(一)基层表。基层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由局属公共机构定期填写、上报。

《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仅使用数据中心机房和实施中央空调供暖的公共机构填报

(二)综合表。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由局节能办填写后报送省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统计数据填写、审核

局属各公共机构应指定专门统计人员(以下简称“统计员”)负责能源消耗数据的采集、报表的填写和报送工作。统计员应当具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局属各公共机构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上报的能源品种、计量单位、换算方法等内容符合统计规定,确定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实施网络填写报送的也应参照上述程序严格进行审核和复核。

四、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

局属各公共机构按月填写《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于次月18日前报送局节能办;按年填写《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情况》,于次年2月15日前报送局节能办。     

局节能办按月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按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采暖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按规定时间报省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数据分析

局属各公共机构应结合本单位、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运行等情况,按季度对电、水、油、煤等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析报告》(附上当季三个月的水、电、油等发票),于下季度首月18日前上报局节能办。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共机构建筑面积、用能人数、主要用能设备变化情况、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的变化趋势、人均能源资源消耗、单位建筑面积能源资源消耗、车辆能耗和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同比分析,以及各项能源资源消耗水平降低(升高)原因分析、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情况通报

局节能办将对局属各公共机构统计台账和统计数据进行定期检查、抽查并通报。定期检查和抽查结果将作为局属各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数据通报与安全管理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必须每半年通报一次,通报和公示应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批;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和公布。

八、有关要求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对江西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软件进行修改,从2017年12月起正式使用新统计软件进行数据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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