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机关办公大楼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时间:2009-04-17 17:58:38 字体:[] [] []

为加强用电管理,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各处室、驻楼各单位干部职工要树立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意识,加强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宣传、规范各类用电行为。

二、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室内温度在30以上使用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室内温度在10以下使用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人离开办公室较长时间及时关停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

三、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内自然光亮度足够时不开灯,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以及拉上窗帘开灯现象,走廊、通道等场所全部使用瓦数较小的节能灯。一般情况,局办公大楼每晚10时后停止供电。

四、尽量减少电梯使用,提倡三楼以下不搭乘电梯。

五、办公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设备,原则上只能办理与工作有关的事务。使用各类办公自动化设备时,尽量减少待机消耗,减少开启和使用耗电量大的设备,长时间不使用或下班时间应及时关闭电源(传真机除外)。

六、办公室内不准使用电开水壶、“热得快”及其他大功率且无断电保护设施的烧水设备以及电热汀等。严禁在办公大楼内使用电炉。

七、各楼层的电热水箱,在开水供应完毕后要及时关闭电源,楼层保洁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并负责管理。

八、各单位或个人发现电线路破损、电插头、插座松动、漏电等问题,应及时通知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物管科,中心物管科应及时派员进行维修。

九、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对机关办公大楼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负总责,中心物管科具体负责机关办公大楼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管理工作,并每月对办公大楼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发现违章用电坚决制止和整改,确保大楼用电安全。

十、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每年对机关办公大楼节约用电情况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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