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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3-08-13 字体:[] [] []
 

2012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着眼于加快转变农业农村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工程,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抓好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和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全省农业和农村继续保持稳步发展的良好局面。粮食生产连续九年获得丰收,农民人均纯收入当年增收额连续两年超千元,农村民生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仍然错综复杂,农业农村经济既要应对自身面临的严峻挑战,又要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十分艰巨。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农业农村发展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农业生产已进入高成本、高风险和资源环境约束趋紧、青壮年劳动力紧缺阶段,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发展的要求更为紧迫;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城乡二元分割矛盾突出,农业资源要素流失加速,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要求更为紧迫;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日益紧迫。决不能因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下降而忽视农业,决不能因为农业连年丰收而放松农业,决不能因为农业是无税产业而轻视农业。必须更加牢固地树立“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强大支撑。

2013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战略,重点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不断加大农村综合改革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科技驱动力度,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和谐秀美乡村建设,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稳定生产和有效供给,确保农业增效和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力争全省粮食总产量达到420亿斤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以上。

一、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是现阶段我省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一项重大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城乡发展一体化,既有利于为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破除瓶颈制约,又有利于为农业农村现代化转型发展开辟广阔空间,必须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1.科学构建一体化总体布局。我省城乡发展一体化总体布局为:城乡统筹、镇村联动,产业带动、设施连通,服务均等、均衡发展。坚持把城乡统筹、镇村联动作为基本方略,实施规划统筹、建设统筹、产业统筹、基本公共服务统筹、政策支持统筹,做大做强集镇,联动推进村落连片发展,促进镇村互动互利。坚持把产业带动、设施连通作为基本依托,推动三次产业在城乡之间紧密联合、有机融合,引导适应农村发展的二、三产业向小城镇集中,扩大农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活跃农村经济。统筹城乡通信、电力、道路、公交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对接延伸,实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坚持把服务均等、均衡发展作为基本取向,更加注重社会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对农村的覆盖,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提高均衡发展水平。

2.切实落实一体化主要任务。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全面完成村镇规划编制,构建城乡一体、相互配套、相互衔接的城乡规划体系,实现城乡“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推进产业布局一体化,发挥比较优势,推动三次产业向优势区域布局,加快构筑城乡结合共融、产业联系紧密、空间布局合理、资源深度整合、区域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共享的城乡产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坚持布局统一规划、项目统筹安排、功能同步发展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村公路路网、电网、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硬件完善、功能齐全、资源共享的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体系。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一体化,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生态优势,推动城乡生态环境同建同治同保,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保护绿水青山,共建秀美家园。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坚持把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进一步推动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养老服务事业建设,城市优质资源向农村辐射覆盖,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社会管理一体化,立足“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建立适应发展需求、城乡接轨统一的就业、社会保障、户籍、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等社会管理体系。

3.加快建立一体化推进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各界参与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统筹城乡发展相匹配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联动衔接、互动协调制度,建立健全责任明确、政策连贯、持续推进、扎实有效的运行监督机制。深化南昌、新余、赣州、共青城和井冈山等地试点经验,加快改革试验区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以小城镇建设为要点,加快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小城镇是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枢纽,是和谐秀美乡村建设的重要牵引,是农村人口就近市民化的重要平台,也是当前我省城镇化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重点围绕产业集聚、商贸集聚、就业集聚、公共服务集聚、人口集聚,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

1.推动百强中心镇建设。2013年,选择 100多个中心镇,由省市县三级重点支持建设。要科学明确功能定位,把中心镇建设成为县域人口集中的新主体、产业集聚的新高地、功能集成的新平台、要素集约的新载体。继续抓好省政府确定的28个示范镇建设,并纳入城乡一体化试点,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对示范镇实施强镇扩权改革,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赋予示范镇更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2.着力强化产业支撑。根据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特点等,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促进产业集聚,着力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形成优势突出、特色明显、错位发展、相互协调的小城镇产业发展格局。把工业园区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与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结合起来,依托工业园区辐射带动小城镇建设,小城镇辐射带动乡村。创造条件,优化环境,出台政策,吸引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小城镇落户经营,增强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发展特色乡村旅游,促进旅游文化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支持赣州、吉安创建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

3.全面提高综合承载能力。通过整治空心村、整合宅基地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中一部分用地指标和土地收益支持小城镇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要求,建设与小城镇发展相适应的基础设施。着力启动一批交通、电力、信息网络、乡镇客运站和防灾减灾等项目建设,完善供排水、人行道、环卫、生活垃圾处理等功能配套,并加快向周边农村延伸,为产业发展和人口聚集奠定基础,加快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突出小城镇地域特色,改造建设核心街区、重要建筑群、重点建筑物,努力建成一批小城镇建筑精品。合理利用民间艺术、民俗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民族和地域元素的传统民居,延续城镇历史文脉,保护自然景观。

4.切实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小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完善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学安全。深入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城乡衔接整合,健全完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小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加强社区自治组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和城乡社区对接互动,加快基层电子政务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全省政务网乡乡通工程,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服务平台的联动与融合。

5.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放宽小城镇户籍限制,实行居住地登记制度。凡在小城镇规划区内有合法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固定住所(含租住房)的农民及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登记为城镇户口,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劳动报酬、子女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住房租购、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结合实施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等生存条件恶劣地区扶贫移民,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国有林区(场)、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中心镇驻地及周边村庄整体改造,开发低成本住宅小区,保持合理房价,让转移人口买得起房,引导和鼓励农民有序搬迁中心镇居住,防止各类因素抬高城镇化门槛。

6.扎实推进和谐秀美乡村建设。依据村镇建设规划,着力推进5000个省批村点的新农村建设。省批村点向38个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县(市、区)的贫困村庄倾斜,向农村重点污染治理区域内的村庄倾斜,向全省少数民族乡倾斜。市县和谐秀美新农村自建村点建设,要在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等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带状连片推进,加大综合整治和改造提升力度,努力形成“沿线格局新、村村皆是景”的亮丽风貌,促进新农村建设与小城镇建设协调发展,成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先行示范地带。

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转型升级

发展现代农业,是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推动三次产业融合的必由之路,是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关键环节。要按照中央“保供增收惠民生”的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以平原地区为主,建设高产标准粮田,确保粮食安全。丘陵山区等地区重点发展高效农业,加快农民增收致富。

要认真实施《现代农业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以农业产业化为主导模式,走“线型跃升”的路子;以现代农业标准园区建设为基本形态,走“以点带面”的路子;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重点,走“工程避害”的路子;以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抓手,走“科技兴农”的路子;以农业多重功能综合开发为目标,走“多环增值”的路子;以“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为载体,走“生态文明”的路子。

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继续稳定3000万亩水田发展水稻,逐步建设2000万亩高标准粮田,确保粮食播种面积持续稳定。进一步推动水稻“单改双”工作,优化品种结构,高效利用资源,提高单产水平,不断提高粮食生产经济效益。实施新增百亿斤优质稻谷能力工程,重点发展鄱阳湖平原、赣抚平原、吉泰盆地、赣西粮食高产片等“三区一片”共62个县(市、区)粮食主产区。深入推进粮食稳产增产十大行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超级稻等良种的推广与更新换代步伐,着力提升良种对增粮稳农的贡献率。开展粮食高产创建、集中育秧、重大病虫害专业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等活动,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

2.大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强果茶蔬、肉蛋奶、水产品等优势产区建设,重点建设以城郊蔬菜、高山蔬菜、南桔北梨中柚、四大优势茶区(赣东北、赣西北、赣中、赣南)为主的绿色高效经济作物种植区,以环鄱阳湖为主和赣中优势片、浙赣线、京九线为主的畜禽水产健康养殖区。推进标准化有机果园建设,开展油料、棉花高产创建、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活动。着力发展林下经济,抓好竹业、高产油茶林建设和低效油茶林改造,加快建设赣西花木走廊,发展苗木花卉产业。巩固提升生猪生产,大力发展家禽、草食畜生产等,推进畜禽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发展现代渔业,依法加强鄱阳湖渔业资源保护。大力开发农业旅游观光、文化传承功能,构建集生产、经济、生态、文化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农业,促进多环节增值。加大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实施力度。

3.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龙头企业。着力实施“强龙、增值、固本、富民”四大工程,立足我省粮食资源优势和名特优新农产品优势,加快发展食品精深加工,继续做大和催生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农产品龙头企业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江西特色食品品牌。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推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原料基地、节能减排、培育品牌。

4.加快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业。统筹规划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布局,建设一批设施先进、功能完善、交易规范、辐射力强的大宗农产品和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推进与城市社区和乡村消费相匹配的农贸市场、生鲜超市、连锁超市、直销门店等网点建设,形成布局合理的城乡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积极发展各类农村流通合作组织、协会和运销大户、农民经纪人队伍。落实“西果东送”政策,支持开展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社对接,积极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连锁分销和农民网店,加快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业态转型升级。围绕“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主题,加大区域品牌和产品品牌宣传力度,提高江西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扩大农产品出口。继续办好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农产品推介会、招商会、展销会和中国赣州国际脐橙节。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启动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创建。支持供销合作社、大型商贸集团、邮政系统开展农产品流通,规划建设一批农资仓储物流设施和区域农资配送中心。

5.全面提升科技支农水平。优化和整合全省农业科技资源,推动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联合协作,推进产学研、农科教协同创新。加强农业基础性、应用性科学研究,开展高产优质、轻简高效、环境友好等关键技术的攻关和推广应用。鼓励科研院所与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联合组建科技创新工程研究中心。继续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现乡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等机构全覆盖,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建立以农业科技人员为纽带,以示范户为核心,以种养大户为辐射的科技传播网络,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步伐。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全省“十百千万”及“五百”科技服务活动。

6.提高农业生产综合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大力发展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机装备和农业设施。大力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继续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快农田整治、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发展高效节水和管道输水灌溉,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推动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实施;继续推进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加快峡江、浯溪口、伦潭、山口岩等重点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支持赣州等地建设“五小”水利工程。推进农村气象信息服务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与能力建设,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预警和防御,提高农业气象服务水平。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快构建监测预警、应变防灾、灾后恢复等防灾减灾体系,提高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和减灾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推动光纤进村和宽带入户,建设完善省级综合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和乡村两级信息服务站。

7.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和建设。全面促进农业资源节约,严格保护和节约利用耕地,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用水管理,提高农业用地用水效率。加强“五河”源头地区生态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启动中国(赣州)南方地区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实施低效林改造,大力实施“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六大工程,开展植树造林,鼓励封山育林,巩固发展退耕还林成果,加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建设农业生产安全的生态保护屏障。加强农村水环境整治和水土保持,积极开展以流域为单元的生态综合治理、山区地质灾害治理和乡村河堤治理及河湖生态修复,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快生活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抓好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积极开展沼气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等绿色清洁能源。控制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强化对矿山冶炼等企业的监管,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在受重金属污染严重的耕地、荒山、矿山废弃地,推广发展花卉苗木等,修复生态和土壤。

8.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科学编制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建设一批高效特色产业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引导示范区大胆探索,率先突破,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整合涉农资金,集中用于示范区建设。落实好示范区“以奖促建”政策,推进示范区与农业科研院校有效对接、与金融机构紧密合作。着力提升现有57个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的综合实力,申报创建一批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择优认定一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四、全力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改革创新是农业农村转型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强大动力。要按照中央“改革创新添活力”的要求,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集体产权制度,充分激活农村生产要素潜能,增强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内生动力。

1.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发展的要求,积极培育多元化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大力培育专业种养大户和现代职业农民。鼓励和支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业科技人员从事农业创业,扶持和吸引外出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返乡创业,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加大培训力度,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等为代表的新型职业农民,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和合作农场。鼓励有一定规模的种养大户成立家庭农场,推动家庭农场强强联合,发展合作农场。大力扶持联户经营。按照自愿结合、民主管理、进退自由、形式灵活、规模不限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农民把人力、物力、资金、技术联合起来,劳动成果按土地、劳动、资金、技术进行分配。依托新型经营主体,把农业变成产业链的第一车间,形成以农业为基础,涵盖加工、包装、流通、仓储、运输、销售及出口的综合性产业体系。

2.大力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2013年入社社员达到120万,覆盖全省约30%的农户。大力发展粮食、果蔬、畜禽、渔业、油茶、毛竹等种养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开展规模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大力发展二、三产业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户以土(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以林权出资成立公司。全面落实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引导财政投资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推动国家补助项目形成的资产移交合作社管护。重点扶持1000家合作社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合作与联合,实现从生产劳动合作向产业链各环节及跨产业合作延伸,从本村本地合作向跨地域合作迈进。支持引导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领办、创办或加入合作社,开展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才和辅导员培训,为合作社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合作社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

3.坚持和完善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积极探索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结合农田基本建设,鼓励农民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在流转过程中,确保不限制或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地、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神圣不可侵犯。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如期完成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的准入和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市、县、乡三级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网络。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评估制度,探索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土地入股保底分红等利益分配办法。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稳定土地流转关系。依法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推动把农村果园、茶园和低丘缓坡地逐步认定为耕地的工作,用于占补平衡。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鼓励和规范森林资源有序流转。

4.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因地制宜探索集体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不断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为农户服务的能力。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积极推进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健全农村集体财务预决算、收支管理、开支审批、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等制度,强化债权债务管理,加强经济合同管理。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严格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处置和资源开发利用的民主程序,支持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盘活存量,实现保值增值。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试点,规范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的运行和管理,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实现保值增值。

5.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构建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服务能力,重点加强农业有害生物预警和防控、畜禽、重大水产流行性疫病防治等公益性服务,巩固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成果,发挥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作用,建立补助经费与服务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积极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多种方式,引导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涉农企业等经营性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支持经营性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经营、农民生活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实用服务。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不断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着力提高领导水平,强化政策保障,狠抓工作落实。

1.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必然对发展理念、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带来深刻影响和变化,提出新的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创新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深入研究重大问题,集中解决突出矛盾。在谋划思路、制定政策、工作推进上做到城乡统筹。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综合研究。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要尊重实践,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成功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主动而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2.进一步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全面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向重大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倾斜,加大财政对农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支撑、社会事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的投入。切实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不断加大农业补贴力度,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继续抓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的落实,坚持和完善强农惠农富农“一卡通”发放形式。通过以奖代补形式,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试点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启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健全财政对信贷资金投向农业农村的激励机制,完善对各类金融机构投放“三农”贷款的管理考核办法。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快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评估工作,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实行利率优惠。加快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灵活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探索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继续做好林权抵押融资业务,完善权益评估、风险补偿、资产流转等配套政策。健全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办法,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协作配合,创新符合农村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信用担保体系。继续深化农信社改革,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全面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征管办法,简化办理程序。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以多种投资方式参与现代农业、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费用补助等政策。

3.加大扶贫开发政策支持。重点扶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连片区38个县,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新增部分主要用于国定和省定连片特困地区。支持赣州建设全国革命老区扶贫攻坚示范区。对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17个县(市),以县为单位启动实施扶贫攻坚工程规划。继续推进移民扶贫搬迁,加大贫困村庄整治力度,加快扶贫产业连片开发,落实扶贫贷款贴息政策,改进“雨露计划”培训,加强科技扶贫、文化扶贫和旅游扶贫,创新扶贫方式。发挥贫困地区生态自然等优势,培育特色扶贫产业,提高扶贫对象自我脱贫致富发展能力。与实施新农村建设工程相结合,集成各方资金和力量,加强贫困村、移民扶贫安置点、水库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对41个比照实施西部政策县实施以工代赈政策,认真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补偿安置政策。

4.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推进发展现代农业、城乡发展一体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深入开展“三培两带两服务”活动,强化村党支部书记“一定三有”政策,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提升推动农村发展、服务农民群众能力。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农村基层,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党建工作,完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探索功能定位。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强化农村基层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面推广“四议两公开”等工作法,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理事会作用,建立责权明晰、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问题。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引导,强化法治观念和爱乡爱村意识,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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