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粮调〔2017〕4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粮食局,江粮集团、省储备粮公司、南昌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省粮油科研所:
为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粮食产销协作关系,促进产销区粮食经贸合作,省局决定组织参加第十三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洽谈会主要内容
(一)贸易洽谈
1.粮食贸易洽谈;
2.粮食基地建设、订单收购、异地代储、粮食产业化经营、粮油加工、深加工技术、物流、粮食加工机械、储粮设备技术、检测检验仪器和信息化电子商务合作等项目洽谈;
3.粮食科研院校与粮食企业开展项目合作洽谈。
(二)合作项目签约
合作、投资项目达到一定规模的在会议现场当场签约。经主办单位协商对接,我省将推荐2个现场签约的项目,具体签约项目由省局与福建省粮食局衔接后确定。
(三)信息发布
1.与会各省粮食产量、可供商品粮源情况;
2.企业粮油商品供给、需求信息;
3.粮油加工、深加工技术、物流、粮油机械装备、仓储设备技术、检验检测仪器、粮油信息化创新成果推介和技术需求。
(四)产品、项目展示
1.推介产业化龙头企业,展示特色小包装精品粮油产品等;
2.展示粮油加工、精深加工、仓储、包装等先进设备和技术;
3.展示国内粮食科研院校、信息化企业的粮油科技新成果。
二、参加单位和人员
各设区市粮食局组织有关县(市、区)粮食局、粮食收储、加工等经营企业参加,省直管县直接报名至省局。
三、洽谈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6月17日报到,6月18日~21日项目对接、商务洽谈和产品展示等(展馆时间:6月17日~21日)。
地点: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4号展馆
四、参会事项和要求
(一)报名事项
1.确定洽谈会负责人和联络员。各设区市粮食局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参会工作,同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有关具体事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姓名、性别、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4月24日前报省局调控处。
2. 落实辖区内各企业需发布的粮食供给信息。各地需在洽谈会上发布的粮食供给信息于4月24日前,按附件3的要求填好报省局调控处。如后期发生变更或还有补充,需于5月22日前报省局调控处。
3.落实参加洽谈会的产销协作合同和项目。各单位要在5月17日前落实好参加洽谈会企业的产销协作合同和项目,要求参加现场签约的合同、项目请加以注明,并按附件2的要求填好报省局调控处。本次洽谈会签约文本分为正式合同和意向协议两种,大会仪式上的签约以正式合同、项目为主,今年以来签订并正在履行的合同,可作为本次洽谈会的正式合同。
4.落实参加洽谈会的企业。参加洽谈会的粮食企业名单(附件1)5月22日前报省局调控处。
5.组织粮油产品及协作项目展示。粮油产品展示由福建方统一布展,图片喷绘及布展费用由福建省粮食局承担。粮油产品及协作项目展示的有关事宜,请与省局行业指导处联系。
6. 落实粮食企业、科研院校的科技成果和科技需求。各设区市收集汇总粮食企业科技需求征集和成果发布信息(附件4、5)5月22日前报省局行业指导处。省粮油科研所有关信息直报省局行业指导处。
以上表格均用excel表式,电子邮件上报。
(二)其他事项
1.此次洽谈会的住宿由参会人员自行联系,费用自理。福建省粮食局提供酒店参考信息(详见附件6)。
2.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调控处联系人:詹超
联系电话:0791-86238056 13970031307
电子邮件地址:lsjtkc@jxgrain.gov.cn
行业指导处联系人:陈祖斌
联系电话:0791-86269723 15979062719
电子邮件地址:lsjhgc@jxgrain.gov.cn
附件:1.第十三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企业代表名单表
2.第十三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合同项目汇总表
3.2017年主产省企业可供粮食品种、数量信息汇总表
4. 粮食企业科技需求征集表
5. 粮食行业科技成果项目基本情况表
6. 福州市部分宾馆(酒店)信息(福建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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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