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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综治责任单位:

根据省综治办《关于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赣政法秘电[2016]82号)通知要求,省局综治领导小组将于今年3月份,在局属综治责任单位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二)《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69号)、《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的通知》(中办发〔201560号)、《关于加强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赣办发(201533号)精神;

()深化平安建设,破难题、补短板的实践探索和经验做法;

(四)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成功做法;

(五)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方法、妥善化解重点领域突出矛盾纠纷的典型经验;

(六)开展法制教育,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的经验;

(七)各单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排查整治内部治安隐患和安全生产隐患的成效。

     二、宣传形式

(一)利用报纸、广播、网络和板报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报纸有字、广播有声、视频有影。

()组织综治干部和综治志愿者深入基层单位和居民家庭广泛宣传,征求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意见,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三)省局综治办将在全国“两会”结束后第一个双休日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平安建设和创新社会治安的经验,向省局综治办和有关媒体投稿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综治办要认真制定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推动综治宣传月活动开展。     

(二)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宣传活动的切入点和宣传重点,做到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力求在提高宣传质量上见成效。

(三)各单位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情况和有关影像图片资料415日前报送局综治办。此项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综治考评。 

联系人:局人教处雷振宇,电子邮箱:12023163@qq.com,电话:0791-86252776

 

                省粮食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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