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近期住宅小区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大楼及职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10月17日下午,由中心副主任刘忠明同志带队对局大楼及职工宿舍进行了安全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充电设施进行了整改,并张贴了《关于做好机关宿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同时刘忠明同志还详细向大家介绍了电动车充电应该注意的事项:电瓶车充电附近,切勿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防被电瓶车起火时引燃,造成更大火灾。夜间充电需多加防范,充电时间不超过8小时,不要长时间给电动车充电,充电器热量难以散发导致燃烧。同时提醒大家,电瓶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