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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三)

 

当事人名称(企业名称):

吉水县金泰米业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号:

 

粮食收购许可证号:

 

法人代表:

王建平

违法行为:

拖欠农户售粮款

处罚类型:

一般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吉水县金泰米业有限公司行政警告处分

罚没金额()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201799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吉水粮罚决字[2017]001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经查,该公司拖欠售粮农民售粮款,违反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行政警告处分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吉水县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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